本年3月的一个早顶峰,男人应某在乘坐北京市21路公交车时俄然争夺司机方向盘,形成公交车摆布摇摆后紧急制动,应某当场被车内乘客操控。北京海淀区检察院指控应某涉嫌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,日前,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择期宣判。
49岁的应某来自吉林,小学文化,案发前无业。2009年,他曾因犯诈骗罪,被北京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。刑满释放后,2015年12月,又因成心破坏财物罪被杭州上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。这次出狱不到三个月,本年3月11日9点摆布,应某乘坐21路公交车,行驶到北京新式桥南侧西三环主路时,俄然争夺公交车司机手中方向盘。
公诉人:俄然,他站动身去抢司机的方向盘,整个身子伏在方向盘上,公交车司机对比有经验,一直死死地把着方向盘,没有让他抢走,可是公交车仍是有剧烈的晃动,后来司机对车辆进行了制动。
其时公交车上有十几个乘客,应某被车内大众当场操控,后被公安机关抓获。应某为何这么做,法官对应某进行了讯问。
审判员:为何这么做,其时你怎么想的?
被告人:有些激动,喝了点酒。
审判员:激动为何抢方向盘?有啥联络?其时的主意是啥?
被告人: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。
审判员:你曾经开过车吗?会开车吗?
被告人:开过。会开。
审判员:知道方向盘失控的结果吗?
被告人:知道。
审判员:其时路上车多吗?
被告人:不多。
审判员:其时车上有多少乘客?
被告人:十多个。
应某到案后的供述,反映了应某其时所谓“激动”的原因。
公诉人:据他自个说,他其时是想到自个找不到作业,老婆也跟他离婚了,妈妈70多岁,自个没有才能照料,还要让妈妈照料自个,其时想到自个人身对比失利,心情十分消沉。
公诉机关认为,应以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应某的刑事责任
公诉人:这个工作社会损害性是十分大的,首先是公交车紧急制动,车内乘客会发作刮蹭磕碰,受伤。车辆尽管经司机紧急制动,没有严重偏离车道,可是很有也许会与别的车辆发作刮蹭、磕碰,形成交通事故。会危及到许多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安全。